
《寧夏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方案》近日經研究通過,明確了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標準,其中水稻秸稈滅茬深翻還田每畝補助40元,玉米秸稈機械撿拾打捆每噸補助100元,通過秸稈飼料化、肥料化、原料化利用,寧夏今年將力爭使全區(qū)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3%。
方案實施對象包括寧夏各縣(市、區(qū))、農墾集團從事水稻、玉米種植的各類生產經營者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將按照“先作業(yè)后補助、先公示后兌付”的原則,在組織實施、監(jiān)督檢查、登記造冊、組織驗收、公示確認后,方可兌付資金。寧夏農牧和財政部門還制定了農作物秸稈項目績效考核評估辦法,對各縣區(qū)的考核結果將在全區(qū)范圍內通報,并與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安排掛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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