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國農(nóng)業(yè)網(wǎng)Agronet編輯雜談】在過去,農(nóng)村里,很多人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。有一句俗話叫“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”,這歸根結底就是一種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怪。正是因為這種觀念讓農(nóng)村很多“外嫁女”、喪偶、離婚婦女因此不能享受農(nóng)村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成員應得的權益,引得怨聲一片。
小紅是個80后。幾年前出嫁到別村,但戶口一直在娘家,也沒有在丈夫家享受過他們村的村民權益。離婚后又回到娘家生活,這些年來都在娘家交納農(nóng)村醫(yī)保,參加村里的選民活動?,F(xiàn)在村里被征地幾百畝,每戶家中父母兄弟都獲得相應征地補償款,但是她卻沒有分到征地補償款。
其實無論嫁多遠、是否出嫁,她們的戶口還是在本村,依舊是本村村民,合法享有原本屬于她們的各項權利。如果僅僅因為她們出嫁,就剝奪她們本應享有的權利,是否有點讓人心寒?除了傳統(tǒng)思想的作用,絕大部分原因是功利心在作祟。很多無論是因為結婚、離婚,還是一直未婚的女性,她們的土地權益都遭到了侵害。因此對于侵害婦女權益的事件,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(jiān)督,對村規(guī)民約中這種不合理的分配規(guī)定進行清理和修訂。并且對婦女享有的權利進行*的立法規(guī)定,保障維權渠道以及救濟途徑,讓婦女的權益有法可依。
近日,《民法典物權編(草案)》的二次審議中就提到了保護婦女權益,呼吁確權登記。國家為了保護農(nóng)村女子權益也做出了很多新規(guī)定,隨著女性地位的提升,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維權意識的提高,相信這樣侵害婦女權益的事情會越來越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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